蓄電池投入均衡充電使用制中有兩個主要作用
蓄電池在存放、運輸、安裝過程中,會因自放電而失去部分容量。因此,在安裝后投入使用前,應根據(jù)蓄電池的開路電壓判斷電池的剩余容量,然后采用不同的方法對蓄電池進行補充充電,對備用擱置的蓄電池,每3個月應進行一次補充充電。
可以通過測量電池開路電壓來判斷蓄電池的好壞,則表示電池儲能還有80%以上,若開路電壓低于12.5V,則應該立刻進行補充充電。若開路電壓低于12V,則表示蓄電池存儲電能不到20%,電池不堪使用。
蓄電池組在浮充工作制中有兩個主要作用:
(1)當市電中斷或整流器發(fā)生故障時,蓄電池組即可擔負起對負載單獨供電任務,以確保通訊不中斷;
(2)起平滑濾波作用。電池組與電容器一樣,具有充放電作用,因而對交流成分有旁路作用。這樣,送至負載的脈動成分進一步減少,從而了負載設備對電壓的要求。
在正常情況下,雖然浮充電機與蓄電池組并列運行(浮交電),但出于是"浮充電"遠行,就被認為是蓄電池組總是處于充電滿足的狀態(tài)中,然而實際有可能因直流負荷增加或浮充電機電源頻率降低等原因,造成蓄電油組實際未進行浮充電或以較小電流值放電。因此,就有可能造成某些電池硫化現(xiàn)象,以致影響(降低)蓄電池的容量。從而就造成了分組電池電解液比重和容量的不一致。在這種情況下,就需要采用均衡充電的方法來消除電池間的差別,以求達到全組電池的均衡。